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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平台:农民朋友赶紧看过来,这里有农村宅基地常见问题汇总!
本文摘要:农民朋友们在网上总是不会看到这样或者那样的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新闻、涉及消息,有时候因为消息过于恐慌,又不会记得。

农民朋友们在网上总是不会看到这样或者那样的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新闻、涉及消息,有时候因为消息过于恐慌,又不会记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农村宅基地必看的问题。农民朋友们在网上总是不会看到这样或者那样的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新闻、涉及消息,有时候因为消息过于恐慌,又不会记得。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农村宅基地必看的问题。1.农村村民申请人宅基地必须不具备哪些条件?(1)未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成婚等原因必须建设新房分户缺乏宅基地的(还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2)因再次发生或者防卫自然灾害、实行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展开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必须搬任的;(3)外来人口落户,沦为本集体经济的组织成员,没宅基地的;(4)城镇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返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2.农村村民有下哪些情况申请人宅基地未予批准后?(1)年年满20周岁的;(2)原先宅基地的面积早已超过规定标准或者需要解决问题分户必须的;(3)本村村民将原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背叛、租赁、赠予或改回经营场所的;(4)其他不合乎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3.宅基地如何申请人、审批、注册均须?不具备宅基地申请人条件的农村村民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申请人用于宅基地修筑住宅的,应先向本集体经济的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辩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本人装载涉及材料到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所申请人确权注册均须。其中,牵涉到闲置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改用审核申请。4.农村村民辟新房宅宅基地面积的审核标准是什么?农村村民一户不能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村民辟新房宅基地面积审核标准为:(一)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多达166平方米;(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多达200平方米。村庄辟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必要限制,但最多不得多达264平方米;人均占据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面积可高于前款规定限额。5.农村宅基地否能承继?农村宅基地无法分开承继.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出来的,宅基地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归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无法随便对宅基地展开处理。

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无法被承继,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承继。须要尤其认为的是,将来承继的房屋灭失后(村民一户一宅外),无法展开修复或者以其他方式之后用于这块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识按法定程序交还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6.为什么要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注册均须工作?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注册牵涉到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国家、省、市减缓前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注册均须工作,是依法维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最重要措施,是加強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最重要手段,也是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统一注册的最重要基础和确保。

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注册均须,可以有效地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避免内乱占到欺诈耕地,维沪社会的人与自然与平稳。7.申请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注册必须递交哪些资料?申请人农村宅基地不应向乡镇政府.办事处递交下列资料..(一)村民个人申请人宅基地的申请书;(二)申请人基本情況。(还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否本村集体户口等)(三)村民委员会成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不应开具的材料:①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況;②对申请人白鱼派发宅基地的方位、面积、宗地草图等;③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的组织成员辩论情況,在村集体发布情况的解释等;④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标明闲置土地地类;(四)归属于建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笠以定的建交旧协议书;(五)其他必须递交的材料。

8.怎样确认村民“一户一宅”的问题?对村民“一户”确认,原则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确认。如果在户口本上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注册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不能申请人一处宅基地。但具备以下情形的,可独立国家作为类似村民“户”对待(1)未婚且已分家分开居住于生活的;(2)末婚但年龄已剩二十周岁且已分开居住于生活的;(3)依法承继宅基地上用科所有权的末成年人;(4)通过司法仲裁依法获得的,可按司法文件展开注册。因婚嫁关系居住于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不能自由选择在其中一方享有宅基地,申请人确权注册。

9.村民“一户多宅”问题怎样处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衣村村民一户不能享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多达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注册,必需坚决“一户一宅”,除“一户一宅”外多占到的宅基地未予确权注册。对多占到的宅基地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非法闲置土地处置。

10.哪些情况下未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注册?有下列情況之—的,未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注册:(1)所申请人注册的宅基地使用权用地不合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除承继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人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注册;(3)非本集体经济的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出售宅基地、住房的;(4)宅基地权属争议仍未处置完结的;(5)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仍未处置或正在处置的;(6)农村宅基地经批准后倒数两年并未用于建设的;(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未予确权的。11.哪些情形下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吊销其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后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交还宅基地使用权:(1)为实行村庄集镇规划展开旧村改建家建设接管等原因必须调整或复建住宅,新房竣工后,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拆毁旧房,解散原宅基地的;(2)展开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此建设必须闲置的宅基地;(3)因承继房屋等原因导致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4)因迁入、病故等原因销户而停止使用的宅基地;(5)并未按照批准后用途用于的;(6)非法出让宅基地的。

12.是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均须?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合乎发迎条件的办理注册均须,不符合条件的不许办理,无论是村委会分配、承继、赠予、分户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只要是空闲地或房屋建设并未完工的,都不许均须。13.城镇居民能否到农村购买宅基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加理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报》(国土资发[2004]234号)拒绝:“不准城镇居民在农村购量宅基地,不准为城镇居民在农村出售和违法修建的住宅派发土地使用证”,所以城镇居民无法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农民住宅。14.农村村民在背叛、租赁房屋后,还能再行申请人宅基地吗?村民在背叛房屋后,不可以再行申谓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背叛房屋后,再行申请人宅基地的,未予批准后。

(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第二部分(五)项第二款规定:“农村村民将原先住房背叛、租赁或赠予他人后,再行申请人宅基地的,不得批准后。”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宅基地的几个常见问题,各位有必须的农民朋友可以在以上内容中查找自己想理解的地方,如果没寻找,您可以在惠农网下方评论facebook自己想要理解的地方,小编会综合大家的评论再行展开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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